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电子信息行业协会 时间:2018-01-19 11:30:00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决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7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取消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的通知》(粤科函管字〔1891〕号)《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取消佛山市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的通知》要求,科技成果鉴定不再作为政府行政审批事务,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采取“市场自律、先行先试”模式。


一、科技成果评价定义


科技成果评价是指由第三方专业机构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对科技成果进行分析与辨别,对成果的科学性、创新型、先进性、成熟度、应用价值等进行综合评价、做出结论,最终由评价机构出具评价报告。


二、科技成果评价价值


1.省级科技奖励重要佐证材料;


2.省市级项目申报佐证材料;


3.科研人员职称评定证明材料;


4.重大技术、项目引进参考材料;


5.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证明材料;


6.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


7.技术交易、技术入股参考材料。


佛山市电子信息行业协会积极响应政府要求与佛山广大企业需求,在深入探讨与研究的基础上,推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


请有需进行成果评价的企业与协会联系。


联 系 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83281686


邮    箱:2694591718@qq.com

 

附件: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指引 

 

佛山市电子信息行业协会

2018年1月18日   

 

附 件

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指引

 

一、评价流程


(一)咨询申请

1.委托方通过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协会沟通成果基本情况及评价目的,双方达成初步意向;


2.委托方向协会提交《科技成果评价意向申请表》。


(二)评价受理


1.协会收到委托方提交的申请表后,初步审查成果是否具备评价条件;


2.双方签订《科技成果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3.委托方提交完整的成果评价申请材料。


(三)专家评价


组织召开专家评价会,专家通过对资料分析、现场答辩等程序,对成果作出综合评价结论。


(四)评价报告


协会根据综合评价结论,按照规范出具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五)成果登记


协助委托方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并备案归档。


二、评价材料


科技成果评价委托申请表、项目完成报告、成果证明、产品应用证明、技术指标检测报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费用及时间


(一)费用


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费包含会议组织费、专家费(交通费、住宿费)、管理和税费等。


(二)时间


委托方全额付款并提交完整的评价材料后,15天内组织召开评价会议,会后5天内出具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佛山市电子信息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