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发布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 时间:2021-03-01 18:35:21 浏览量:

                         

                      来源:广东卫视


2月26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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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减负:

提出了10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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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阙广长介绍,去年广东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与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等政策叠加使用,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渡过难关。全年共为全省432万户市场主体减免、延缴五项社会保险费2518亿元;向164.48万家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120.06亿元,支出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约70亿元;为企业综合减负超过3000亿元。

为了持续减轻企业负担,省人社、发改、财政、医保、税务、残联六部门制订《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扶持范围广、力度大,政策精准度高、操作性强,涵盖了全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提出了10项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经营成本,预计今年全年可为企业综合减负约5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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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5月起费率阶段性下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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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广长介绍,今年广东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约降为0.64%,预计今年可减轻企业失业保险缴费成本约150亿元。继续执行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全省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为0.17%,处于全国最低水平。从2021年5月1日起,全省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统一阶段性下调50%。

目前省人社厅正在会同省财政、省税务等单位制定《关于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稿)》。预计今年全年工伤保险方面可减少缴费成本约30亿元。

阙广长还表示,2020年全省共向129.75万家企业稳岗返还133.38亿元,在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复工复产,稳定和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广东将继续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放宽裁员率条件,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对参保职工30人以上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扩大政策的受益面,使更多中小企业享受政策红利。采取差异化的返还标准,对中小微企业的实施较高返还比例,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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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

办税缴费“一次不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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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王义平介绍,广东在全国率先推出“广东税务10条”“稳就业保就业9条”“稳外贸8条”等政策组合拳,全面推行办税缴费“一次不用跑”改革,发布11类165个“一次不用跑”事项。

今年,广东将进一步提升优惠政策知晓度和享受精准度。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进一步提升优惠政策享受便利度。试点建设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互联网开放平台,做到政策“码上可知”、咨询“线上可答”、业务“网上可办”、操作“掌上可行”。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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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成本:

去年累计降费1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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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胜介绍,2020年广东多措并举,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于执行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实行到户电价降低5%的政策,全年累计降低用户电费支出131亿元。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2020年全年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2501.4亿千瓦时,约占省内购电量56.3%,平均降价4.57分/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14.4亿元。2021年将继续放开用电计划,稳步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规模,进一步放宽企业市场准入,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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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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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碧茹介绍,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广东在原阶段性降费的基础上,打出减征、降费、延缴“组合拳”,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缴费负担。2020年2月至6月,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地市,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以纾缓企业资金困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省共有19个地市执行减半征收政策,共为企业减负185亿元。2020年7月起,全省共有12个地市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政策,共减轻企业负担1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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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暂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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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柯沫夫介绍,2020年,通过实施减负降费等措施,全省共减少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1.97亿元。

2021年,继续按照不高于2017年征收标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征收保障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当地残联部门提出减缴、缓缴、免缴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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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发布

编发: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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