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佛山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0-03-23 16:16:55 浏览量: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8〕770号)、《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科〔2019〕11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体系建设,我局现开展佛山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佛山市成果转化平台是指集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资金、人才、服务等创新要素,连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创新主体,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活动,提供技术展示、技术交易、技术定价、技术投融资、技术咨询、技术经纪人培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专业化服务的机构。 

  经遴选纳入市转化平台促成的技术交易,市财政将按照《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市转化平台给予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在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

  (三)申报单位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和政策体系。

  (四)申报单位需已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成果转化服务和技术转移服务专业化人才队伍。

  (五)申报单位需已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并取得一定成效。

  (六)已认定为佛山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单位不可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申报书。

  (二)独立法人证明。

  (三)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案。

  (四)已建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和政策体系资料。

  (五)已开展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证明材料。

  (六)专职技术服务人员证明材料。

  (七)其他。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www.fsfczj.gov.cn/#/home)进行申报,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版一致,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一)平台注册。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点击“项目申报-我要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点击“申报”,通过点击“申报”→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二)网上申报。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三)纸质材料报送。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后申请单位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按要求签字、盖章。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10日下午17时;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17日下午17时;

  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下午17时。

  请各申请单位按规定时间将纸件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本区申请材料并报送到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受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3室,联系电话:83350885。

  六、联系方式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电话:82340940。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86399259。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22830326。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电话:88663030。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电话:87736621。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科联系电话:83350885。

  七、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投诉电话:83992260,邮箱:jjjcz@fsiit.foshan.gov.cn。

  附件:佛山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申报书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