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23〕26号),经单位申报、各区科技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公示等程序,现认定佛山(华南)新材料研究院等3家载体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鹰创园众创空间等2家载体为市级众创空间,佛山广工大研究院机器人产业加速器为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见附件)。
请各区科技部门加强对各类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指导和支持。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要进一步完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共同助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