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佛山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省内外合作企业征集公告(一)

来源:佛山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 时间:2026-04-03 14:09:48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先进制造业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佛山国创院”)是首批四家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之一,是佛山市新型事业单位。佛山国创院组织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与高新技术企业,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牵引,共同开展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

为深化产教融合,现公开征集合作企业。通过遴选的企业将授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点”或“卓越工程师工作站”,2027年起可与佛山国创院43所合作高校开展硕博士联合培养与产学研合作,省市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本次遴选面向广东省内外注册的企业开放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资质省内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以上资质认定。

省外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上市公司。

(二)专业领域要求拟开展硕博士联合培养的专业领域,须符合《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附件1)。

(三)研发团队要求研发团队学历、年龄结构合理,拥有一定数量全职在岗(能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的技术骨干担任企业兼职导师。企业兼职导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

3.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和突出的专业技术成果。

(四)研发保障条件1.企业近三年年度研发投入占总产值的比例平均不低于3%;

2.能为联合培养的硕博士提供明确的科研课题、必要的经费支持及实验设备保障;

3.同等条件下,具有产学研合作基础的优先。


三、遴选程序

意向申请(2026年4月12日截止)

意向企业请填写《佛山国创院合作企业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foshancxyjy@163.com。

初审与辅导(4月24日前)

通过初审的企业参加申报辅导会。

正式申报(5月上旬)

申报企业提交正式申报书及佐证材料。

专家评审(5月中旬)

佛山国创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结果公示与授牌(5月中旬)

通过遴选的企业将分别授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点”或“卓越工程师工作站”牌匾。


四、其他说明

1.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2.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公众号通知动态。


联系人:黄老师 0757-82663192


附件1: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doc

附件2:佛山国创院合作企业申请表.xlsx






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先进制造业

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

2026年3月27日